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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指令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简称。REACH指令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实施。欧盟委员会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学白皮书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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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认证
REACH认证

REACH是什么?

REACH指令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简称。REACH指令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实施。欧盟委员会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学白皮书REACH,并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台有关规定,在各成员国中生效执行。

REACH实施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保持一致;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统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认证要求

REACH认证主要内容是要求证明日用产品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凡是在欧盟生产的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其中主要是指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据介绍,与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事实上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册产品中的每一种化学成分,大约共有3万种--并要衡量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REACH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随便引入潜在危害是不确定的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

REACH涵盖产品范围

欧盟REACH将涉及3万种化学物质,即欧盟市场上现存的10万种化学物质的近1/3。检测将采取渐进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间逐渐增加检测物质的种类,但是在2013年前,将优先检测最有害的或者进口量最大的物质。从现在起3年内,将从每年1吨的量检测起,凡是含有最危险物质的产品,如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和再生产时有毒物质,必须先登记备案、通过检测。

REACH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 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 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 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PBT(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等;
——限制(Restriction): 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适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REACH法规及标准

REACH标准要求任何一种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过总物品总重量的0.1%,否则需要履行注册、通报、授权等一系列繁琐的义务。此外,该法规将原指令集 76/769/EC 并入其附录17,从而对一系列对人体、环境危害较大的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
根据REACH认证法规,有下列之一的物质,可以被视为非常高关注物质(SVHC)的:
CMR类:致癌物、致突变物、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
PBT类: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的有毒物质;
vPvB类:永久性和高生物积累物质;
可能对人类健康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物质;
某种物质已被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被列入候选清单。如果一个SVHC的含量超过0.1%(重量),该信息会立即传送给供应链中该物品的接受人。消费者也可以从零售商处索取这些信息,而这些信息必须在45天内提供。SVHC在物品中的重量超过0.1%而且超过1吨/每年,就必须通知ECHA。候选清单每年更新两次。
列在候选清单上的物质,将会优先被列入授权清单(附录XIV)。除非已经获得授权,否则授权清单上的SVHC不能在指定日期(被称为日落日期)之后使用或进口到欧盟。授权只适用于那些在欧盟使用和/或进口到欧盟的化学物质,以及在欧盟制造的物品。但是,它并不适用于欧盟进口的物品。该授权清单大约每年更新一次。
所有在欧盟生产或进口到欧盟的产品都必须符合所有适用的REACH要求。重要的是要记住,符合一个要求并不代表可以豁免其他的要求。例如,除了符合与候选清单相关的要求,某个产品可能还需要符合一些限制的要求。

REACH管控范围

REACH 法规管控的范围相当广泛,它覆盖了几乎所有行业中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不仅包括工业中的化学物质,也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学物质生产得到的产品,如清洁剂,油漆、服装、家具、电子电气产品等。因此对全球各个行业包括电子电气行业将产生巨大影响。
REACH 管控的物质范围包括除少数物质外的其它所有化学物质。不在REACH 管控范围内的化学物质包括:放射性物质,不可分离中间体,废物,受海关监督的物质,运输过程中的危险物质,以及某些应国防需要豁免的物质。

SVHC又是什么?

SVHC,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款,SVHC按照以下标准来确定。非常高的关注度物质的物质,危害严重的后果。满足条件的物质,可被放置在一个列表。该清单的SVHC首次发表于2008年10月28日和2016年6月20日最后更新。此列表被称为候选名单中所有的物质加入由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SVHC可能有非常严重的,或在某些情况下,不可逆的对人,对环境的影响,因此其授权的原因。
目前,SVHC检测在快速确定物品中是否含有SVHC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很多企业也被动地选择以检测的方式应对REACH法规或者采购商的要求。然而SVHC检测却暴露出一些弊端:
一方面,SVHC检测通常发生在整条供应链中的某个环节,企业往往会为满足下游用户的要求被动地进行SVHC检测,以期获得一张有效的通行证。而一旦出现检测结果不合格,难以找出超标的问题所在,缺乏应对措施而导致整个贸易陷入尴尬的局面。
另一方面,随着SVHC清单的不断更新且越来越多,单纯依靠检测手段的局限性更加凸显,不断叠加的检测费用将使利润微薄的制造企业不堪重负。

REACH和SVHC的关系是什么?

SVHC简单的说就是REACH注册前的一项高度关注物质的物质清单,那么第三方检测机构常说的REACH检测其实指的就是高度关注物质SVHC检测,检测机构会根据欧盟每年都更新的SVHC清单对产品进行检测,而这个清单正不断的增加。
欧盟对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严格管控,势必提高家电、纺织、服装、鞋业、玩具、制药等多个行业的出口成本,虽然SVHC通报比注册简单很多,但俨然已成为出口商证明产品安全性的一种义务。因此,面对不断迫近的SVHC通报要求,相关企业须加紧应对步伐。对已经确认含有SVHC或可能含有的出口产品企业,* 要对照欧盟SVHC清单,了解自身输欧盟产品的特性,检测其中的物质含量,排除所用的物质可能被定义为SVHC的可能性;

REACH-SVHC更新历程

REACH-SVHC更新表

2008年10月28日,ECHA发布第一批SVHC清单,共15项;
2010年01月13日,ECHA发布第二批SVHC清单(14项),共计29项;
2010年03月30日,ECHA将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单,共计30项;
2010年06月18日,ECHA发布第三批SVHC清单(8项),共38项;
2010年12月15日,ECHA发布第四批SVHC清单(8项),共计46项;
2011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五批SVHC清单(7项),共计53项;
2011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六批SVHC清单(20项),共计73项;
2012年06月18日,EHCA发布第七批SVHC清单(13项); 同时,将第二批中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Al-RCF)和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单中,即,将第二批SVHC清单减少为13项,共计84项;
2012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八批SVHC清单(54项),共计138项;
2013年06月30日,ECHA发布第九批SVHC清单(6项),共计144项;
2013年12月16日,ECHA发布第十批SVHC清单(7项),共计151项;
2014年06月16日,ECHA发布第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155项;
2014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二批SVHC清单(6项),共计161项;
2015年06月15日,ECHA发布第十三批SVHC清单(2项),共计163项。
2015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四批SVHC清单(5项),共计168项。
2016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十五批SVHC清单(1项),共计169项。
2017年01月12日,ECHA发布第十六批SVHC清单(4项),共计173项。
2017年07月10日,ECHA发布第十七批SVHC清单(1项),共计174项,同时对已在清单中的双酚A,BBP,DEHP,DBP,DIBP这五个物质,增加了对人体的内分泌的干扰属性。 2018年01月15日,ECHA发布第十八批SVHC清单(7项),共计181项。同时对已在清单中的双酚A进行了更新。
2018年06月27日,ECHA发布第十九批SVHC清单(10项),共计191项。
2019年01月15日,ECHA发布第二十批SVHC清单(6项),共计197项。
2019年07月16日,ECHA发布第二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201项。
2020年01月16日,ECHA发布第二十二批SVHC清单(4项),共计205项。
2020年06月25日,ECHA发布第二十三批SVHC清单(4项),共计209项。

REACH检测

对自己产品中是否含有高关注度物质(SVHC)进行检测,排查是否含有高关注度物质。zui好是跟供应商一同应对,分摊费用,把供应商提供给自己的产品的原材料进行搜集,然后对原材料进行中测检测,zui终整合成产品的符合性CHB评估报告,再进行费用分摊。而符合性评估报告就是体现产品zui终符合REACH法规情况的说明,进口商只要获得这个报告,那么企业就是履行了该履行的义务了。如果确认产品符合了通报的规定,那么还需要尽早做好通报工作准备。
检测只是分析产品中有害物质存在情况的手段,但不是REACH法规的强制要求。分析产品中的SVHC存在情况,目前工业界普遍采用并且ECHA在指南文件中推荐的方式是:“材料学分析与供应链材料物质数据信息传递”!区别于SVHC检测。“材料学分析与供应链材料物质数据信息传递”的特点:
1、工业界普遍认同进行扫描式的材料学分析是识别产品中物质存在的合理步骤
2、通过供应链材料物质数据收集且传递给下游进口商,今后在工艺,原材料不变的情况下不需要做数据修改。
3、通过材料学分析,减少需要进行检测的材料和物质,将大大减少物质的控制成本。
4、不需要检测的材料和项目,在不同供应链层次中,都不需要检测,将进一步降低整个供应链的法规应对成本。
5、法规符合兼容性强。面对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法规标准,通过材料学分析与供应链材料物质数据信息传递,将 “一劳永逸”。
6、在于整个供应链建立“产品有害物质控制与法规符合评估系统——HENZ系统”,将有害物质控制的重点主动地放在产品的设计、生产等上游,而不是仅仅依靠下游的检测来控制,这样不但可以起到预防的作用,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产品可能带来的有害物质超标的风险。

中国REACH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是由中国环保部颁布,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
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进行申报,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备案申报的新化学物质,不得用于科学研究。
要求新化学物质在进口或生产前须完成申报登记,包括科学研究备案申报,简易申报和常规申报;申报材料中可能包括新的测试项目及化学品安全报告。
根据化学品危害特性鉴别、分类标准,新化学物质分为一般类新化学物质、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危险类新化学物质中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特性的化学物质,列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

REACH豁免注册

1. 1吨/年/人的物质
2. 放射性物质
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的,或保税区或保税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 废弃物
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
8. 医药或兽药
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
10. 附件 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质
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
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
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
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
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

REACH认证测试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 填写REACH认证申请表,与样品一起送到我司,或通过快递公司送样品(内附测试申请表)到本公司。
1. 要求字迹清晰, 如数字0与英文字母O,数字5与英文字母S,数字1与英文字母I,数字9与英文字母P,数字2与英文字母Z需标示清楚。
2. 清晰填写测试要求,尽量注明采用何标准或测试方法。
3. 清晰选择服务性质;工作日为口头通知结果时间,不包括节假日、送样、收件、报告编印及邮寄的时间。
4. 清晰选择取报告方式,填写好报告投递的中文地址,以便准确投寄报告。
5. 签名及盖公章。
6. 每次测试,有一份英文报告或一份中文报告可供选择,请在填写申请表时,注明需要哪种版本(申请表的右上角有写明),也可同时出具中文及英文报告。
7. 若同时申请中英文报告,申请公司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请用中英文填写。如无英文公司名及地址且翻译有困难,可委托我公司翻译;从货号至目的国等项目可随客户要求,自行选择,非必填项目。
8. 一旦正式的测试报告编印完毕,若因客户误填、漏填测试申请表而造成测试报告编印错误, 均由客户自行承担后果。
二、 送样时交付测试费用,若样品快递到我公司的,相关人员会先传真付款通知单给客户,客户须将测试费用汇到我司帐户上,并将汇款凭证传真给我司存查,我们确认收到测试费用后安排测试。
三、 测试完成后,实验室相关人员会先传真报告到贵司,之后按申请表上客户选定的取报告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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