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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再次新增一项SVHC物质总共183项

时间: 2018-05-24 16:53 浏览次数:
2018 年 4 月 25 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 (EU) 2018/636号决议, 新增一项 SVHC 候选物质---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REACH认证
 

  2018 年 4 月 25 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  (EU) 2018/636号决议, 新增一项 SVHC 候选物质---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DCHP 加入 SVHC 候选物质的理由是: 属于生殖毒性 1B 类物质(Article 57(c)),并且具有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内分泌干扰特性(Article 57(f)),符合 REACH 法规 (EC) 1907/2006 第 57(l)条列为 SVHC 候选清单物质的条件。
  
  DCHP 曾在第 15 批咨询清单中被提议加入 SVHC 候选清单,但在最终公布的第  15  批候选清单中因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被列入。
  
  就在上周(2018 年 4 月 19 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实施决议 (EU) 2018/594,将 1,2,4- 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 CAS No. 552-30-7)加入到 SVHC 候选物质清单。决议指出,TMA 因其具有呼吸致敏性,符合 REACH 法规 (EC) 1907/2006 第 57(f)条列为 SVHC 候选清单物质的条件,因此应将该物质加入到 SVHC 候选清单中。
  
  加上之前确认的总共 18 批 181 项,至此 SVHC 候选物质清单增加至 183 项。
       
        新增 SVHC 物质介绍如下:
 
物质名
EC
CAS
加入原因
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201-545-9
84-61-7
生殖毒性(第57条(c));
内分泌干扰性(第57条(f))-人类健康

  
  根据 REACH法规
  
  列入候选清单中的 SVHC 在物品中含量超过 0.1%,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向客户及消费者提供物品的安全使用信息,该信息至少包括含有 SVHC 的名称;
  
  如果 SVHC 在物品中含量超过 0.1%,且每年生产/进口该物品中的 SVHC 总量超过 1 吨,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通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NTEK 提醒企业,及时关注 REACH 法规和高度关注物质的相关修订动态,并与专业的检测机构加强合作,调查产品中该物质含有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和应对措施,确保产品符合法规要求,有效防范后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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