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规动态

REACH法规欧盟将偏苯三酸酐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

时间: 2018-05-24 16:52 浏览次数:
2018年4月19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委员会实施决议 (EU) 2018/594,将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 CAS No. 552-30-7)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
 
  2018年4月19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委员会实施决议 (EU) 2018/594,将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 CAS No. 552-30-7)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决议指出,TMA因其具有呼吸致敏性,符合REACH法规 (EC) 1907/2006 第57(f)条列为SVHC候选清单物质的条件,因此应将该物质加入到SVHC候选清单中。建议企业及时关注RECHA法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调查产品中该物质含有情况,确保产品合规。

 

 
具体增加的内容如下:
 






 
物质名称、物质组名称或混合物名称 潜在应用

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

Benzene-1,2,4-tricarboxylic acid 1,2 anhydride (trimellitic anhydride)

CAS号:552-30-7   
EC 号:209-008-0  
 
用于聚合物、酯类物质的生产,用作实验试剂
  此前TMA曾在第16批咨询清单中被提议加入SVHC候选清单,但在最终公布的第16批候选清单中因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被列入。
  REACH法规规定,欧盟市场的“物品”类产品中任意一种SVHC含量超过0.1%时,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告知或通报等义务。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企业需在45天之内将产品中SVHC含有信息提供给消费者。
  NTEK提醒企业,及时关注REACH法规和高度关注物质的相关修订动态,并与专业的检测机构加强合作,有效防范后续风险。


本文部分内容为北测标准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东莞市北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国服务电话:0769-23301649   传真:0769-23301600
公司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八路1号美赛达欣园区3号楼

网站地图 粤ICP备17102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