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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测告诉你——欧盟REACH法规XVII新增1个条目管控二异氰酸酯

时间: 2021-11-11 09:13 浏览次数:
2020年8月3日的(EU)2020/1149委员会条例,修正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关于二异氰酸酯的法规(EC)
2020年8月3日的(EU)2020/1149委员会条例,修正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关于二异氰酸酯的法规(EC)第1907/2006号附件XVII,新增了1项物质,即二异氰酸酯,O=C=N-R-N=C=O,R为未指定长度的脂族或芳族烃单元(Diisocyanates, O=C=N-R-N=C=O, with R an aliphatic or aromatic hydrocarbon unit of unspecified length)。新法规将于自发布后第20日生效。
 

REACH附录XVII新增的第74条目内容如下:
 
74条.
Diisocyanates,O=C=N-R-N=C=O, with R an aliphatic or  aromatic hydrocarbon unit of unspecified length——二异氰酸酯,O=C=N-R-N=C=O,R为未指定长度的脂肪族或芳烃单元。
 
 
 
1. 2023年8月24日之后不得单独用作物质,作为其他物质的成分或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除非:
a)单独或组合使用的二异氰酸酯含量小于0.1%(按重量计),或
b)雇主或自雇人士确保在使用物质或混合物之前,工业或专业用户已成功完成安全使用二异氰酸酯的培训。
 
2. 2022年2月24日之后,不得以其本身的物质,其他物质的成分或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的形式投放市场,除非:
a)单独或组合使用的二异氰酸酯浓度小于0.1重量%,或
b)供应商确保向物质或混合物的接受者提供有关第1款(b)项所述要求的信息,并以明显的方式在包装上放置以下声明与其他标签信息不同:“自2023年8月24日起,在工业或专业用途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培训”。
 
3. 就本条目而言,“工业和专业用户”是指任何单独或以其他物质或工业和专业用途混合物的组分形式处理或监督这些任务的工人自己经营二异氰酸酯的工人或自雇工人。
 
4. 第1款(b)项中提到的培训应包括在工作场所控制皮肤和吸入二异氰酸酯接触的说明,但不影响任何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或国家一级的其他适当风险管理措施。此类培训应由职业安全与卫生专家进行,并具有通过相关职业培训获得的能力。该培训至少应包括:
a)所有工业和专业用途的第5段(a)点中的培训内容。
b)第5款(a)和(b)所述的培训内容,用于以下用途:
- 在环境温度下处理开放的混合物(包括泡沫隧道);
- 在通风的棚内喷涂;
- 辊涂;
- 刷涂;
- 通过浸渍和浇注的方法;
- 对不再加热的未完全固化的制品进行机械后处理(例如切割);
- 清洁和浪费;
- 通过皮肤和/或吸入途径具有类似暴露的任何其他用途;
c)第5款(a),(b)和(c)点中用于以下用途的培训内容:
- 处理未完全固化的物品(例如,刚固化但仍较热的物品);
- 铸造;
- 需要使用设备的维护和修理;
- 公开处理热或热制剂(> 45°C);
- 在露天,有限通风或仅自然通风的情况下进行喷涂(包括大型工业车间),并进行高能喷涂(例如泡沫,弹性体);
-  以及通过皮肤和/或吸入途径具有类似暴露的任何其他用途。
 
5. 培训内容:

a)关于以下方面的一般培训,包括在线培训:
- 二异氰酸酯化学性质
- 毒性危害(包括急性毒性);
- 接触二异氰酸酯;
- 职业接触限值
- 敏化如何发展;
- 气味表示危险;
- 波动对风险的重要性;
- 二异氰酸酯的粘度,温度和分子量;
- 个人卫生;
- 所需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正确使用和限制的实用说明;
- 皮肤接触和吸入暴露的风险;
- 与所用申请程序有关的风险;
- 皮肤和吸入保护方案;
- 通风;
- 清洁,泄漏,维护;
- 丢弃空包装;
- 保护旁观者;
- 确定关键的处理阶段;
- 特定的国家法规系统(如果适用);
- 基于行为的安全性;
- 证明或文件证明培训已成功完成

b)关于以下方面的中级培训,包括在线培训:
- 基于行为的其他方面;
- 保养;
- 变更管理;
- 评估现有安全说明;
- 与所用申请程序有关的风险;
- 证明或文件证明培训已成功完成
c)有关以下方面的高级培训,包括在线培训:
- 涵盖的特定用途所需的任何其他证明;
- 在喷涂间外喷涂;
- 开放处理热或热制剂(> 45°C);
- 证明或文件证明培训已成功完成
 
6. 培训应符合工业或专业用户所经营的成员国所设定的规定。只要满足第4和第5款中规定的最低要求,成员国可以实施或继续适用其本国对物质或混合物的使用要求。
 
7. 第2款(b)项所指的供应商应确保按照第4款和第5款向接受者提供物质或混合物所在成员国官方语言的培训材料和课程。培训应考虑所提供产品的特殊性,包括成分,包装和设计。
 
8. 雇主或自雇人士应记录成功完成第4和第5段所述培训的文件。培训应至少每五年更新一次。
 
9. 会员国应在其根据第117条第(1)款提交的报告中包括以下信息:
a)国家法律中预见的与二异氰酸酯的工业和专业用途有关的任何既定培训要求和其他风险管理措施;
b)与二异氰酸酯有关的已报导及认可的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呼吸系统及皮肤病的个案数目;
c)二异氰酸酯的国家接触限值(如果有);
d)有关与此限制有关的执法活动的信息。
 
10. 此限制应在不影响联盟其他有关保护工作场所工人安全和健康的法律的情况下适用。
 
应用:
 
二异氰酸酯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建筑、鞋业、家具、胶粘剂等行业,可用于合成一系列性能优良的聚氨酯泡沫塑料、橡胶、弹力纤维、涂料、胶粘剂、合成革、人造木材等。主要用作制造聚氨酯材料的原料。聚氨酯材料由二异氰酸酯与聚醚多元醇或聚酯多元醇经聚合而制得,具有不黄变和良好的应用性能,被广泛用作工业和汽车的聚氨酯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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