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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拟新增甲醛和甲醛释放物质的限制条款

时间: 2022-06-20 10:14 浏览次数:
2022年5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G/TBT/N/EU/888号通报,公布了修订REACH法规(EC)第1907/2006号附件十七(限制物质清单)的立法草案。该法规草案

2022年5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G/TBT/N/EU/888号通报,公布了修订REACH法规(EC)第1907/2006号附件十七(限制物质清单)的立法草案。该法规草案新增对物品及车辆中甲醛和甲醛释放物质的限制条款:在法规生效之日的36个月后,在物品生产过程中有意添加甲醛或甲醛释放物质的,并且在该法规附录规定的测试条件下,释放的甲醛浓度超过0.062mg/m3(木制物品和家具)或0.08mg/m3(其他物品)不得投放市场;在法规生效之日的48个月后,在道路车辆的生产过程中有意添加甲醛或甲醛释放物质的,并且在该法规附录规定的测试条件下,车内释放的甲醛浓度超过0.062mg/m3的道路车辆不得投放市场。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物质名称、物质组名称或混合物名称

范围

要求

生效日期

甲醛和甲醛释放物质

CAS号50-00-0

EC号200-001-8

木质物品和家具*

0.062mg/m³

生效日期后36个月

其他物品*

0.08mg/m³

道路车辆内饰**

0.062mg/m³

生效日期后48个月

豁免:

*1.仅在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用于户外使用的物品;2.专门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物品,除非在可预见的用途下暴露于公众;3.属于REACH附件十七第72项范围的物品;4.杀菌剂产品(法规(EU)528/2012);5.医疗器械(法规(EU)2017/745);6.个人防护装备(PPE,法规(EU)2016/425);7.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法规(EU)1935/2004);8.二手物品。

**1.道路车辆专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除非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暴露于公众;2.二手车辆。

  海关建议相关企业: 欧盟REACH法规规定,凡在欧盟境内流通的产品必须符合附录十七的限制要求,遵守限制条件。相关制造商、贸易商应及时跟进法规草案动态,深入了解有关新增甲醛和甲醛释放物质的限制要求,依照欧盟公布的法规草案,提早对自身出口欧盟的物品或车辆进行评估和限制筛选,加强质量管控和产品检测,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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